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创新电子政务建设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多元化投资机制,提高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而在电子政务发展的新阶段,这种创新的一个主要模式就是推动发展SaaS(有业界称为“ASP模式”),将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服务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的IT外包服务提供商完成。
目前
SaaS在线模式已在欧美发达国家日渐广泛应用,美国联邦政府电子外包费用达150亿美元,以年均18%的增长率快速增长,比如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IT系统从1998年开始外包给ACS公司,亚利桑纳州政府将驾驶证管理信息系统外包给IBM,政府不投一分钱,只付租用管理费;香港2004-2006年的政府信息服务外包项目比率为64%,开支比率占89%。目前我国家经贸委、中国证监会等机关已经部分或全部将IT软硬件外包给专业公司运营和管理,崭露头角。
一些专家认为,随着互联网快速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以及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的发展,如何建立一套权威、公正、资信力强的SaaS在线模式第三方认证监督机构及其规范制度法令,将是通过互联网络进行SaaS在线模式在党政机关普及推广的可靠基础。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可靠与否,对保证SaaS在线模式的安全性及能否普及起着重要的作用。
电子政务应用SaaS在线模式的风险管控
在SaaS日益普遍的浪潮中,国内党政机关团体应该如何勇于创新,发挥SaaS的积极作用,管控、降低SaaS在线模式的应用风险,以最大程度保证组织IT项目的安全推广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
1、建立多层严密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SaaS平台应通过与身份识别、传输加密、日志监控、布式权限分配机制、数据库安全性、文档安全性、域安全性等技术充分结合,保证网络传输时系统的应用和数据存储、传输的安全性。此外,平台还应通过对信息及操作人员设置不同的权限及权限的组合,形成多维的、多层次的、全方位的对信息进行查看和操作的控制,最大保证电子政务在应用SaaS在线模式中的安全和可靠。
2、对核心信息、重要机密的部分项目可自建数据中心。在美国一些重要政府部门虽然软件服务仍然采用租赁、外包模式,但却有计划将数据中心拿回“家”来,自建数据中心。
比如不安于把涉及核心信息、重要机密的项目放在SaaS服务商信息中心里,就在自己的单位另建一个服务器,把核心信息、重要机密的系统部分和其他系统做一个物理上的隔离,以防数据的丢失、泄露。这种自建数据中心的模式是SaaS在政府机构应用中的一种变异,现在美国政府一些重点机关部门正逐渐采用此种方式。数据信息中心由租用变为自建,一旦数据中心发展壮大,便可以此自建平台,由“别人为我服务”变为“我为别人服务”,甚至可能演变成专门为政府机构提供IT服务、具有政府性质的第三方服务中心。
3、加强对SaaS服务供应商资信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SaaS服务供应商能否建立严格、规范的SaaS服务管理体系,是否拥有高水准、多层次的专业服务工程师队伍,能否提供完整、专业的配套业务体系,以及能否建立及时、准确的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对内,机关用户应组建一个相应的特别小组来评估SaaS服务提供商,为SaaS的建设提供咨询、评估。
4、建立SaaS电子政务项目第三方监理制度。这是规范我国电子政务外包行为和市场秩序,确保电子政务SaaS在线模式建设绩效的一种国行通行惯例。我们同样应利用第三方监理这种社会化、科学化、公平化和专业化的监督机制确保障项目按质、按期完成,更合理、有效地保障SaaS资源应用模式的成功。
5、制定实施SaaS在线模式的行政许可制。对承租SaaS在线模式之下电子政务工程和服务的企业实行行政许可,让那些经济、技术实力雄厚、信誉好、保密管理严格的企业获得资质而承包电子政务外包工程和服务。
另外,SaaS信息系统模式的安全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确保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